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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09:40   来源 :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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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以下统称三部门)定于2022- -2025年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县域商业建 设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 对具体工作负责。各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要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有条件的可统筹自有财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出台支 持政策,破除制约县域商业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二)集中整合资源。根据商务部等三部委 "固强补弱" 的原则,各县要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按照“重改轻建“的思路,坚持以丰富、升级服务功能达标为主,兼顾场地面积等刚性要求,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等现有场地和设备设施的作用,突出解决制约县域商业发展的 "短板”,避免盲目建设、浪费资源。要坚持开放共享原则,鼓励本地电商、物流、供应链、仓储配送等行业、企业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本地县域商业体系、生态,形成稳定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确保 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重点项目。各县要以“ 三 个全覆盖”、“7 项约束性指标”为基准安排建设改造项目。按照“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县可根据下达资金额度结合本县实际综合考虑“以功能升级为主、兼顾整乡(镇)推进”或“以整乡(镇)推进为主、兼顾功能升级",做好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乡(镇)商贸中心等项目的改造达标建设和探索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市场机制等工作, 每县应建设改造2-3个可参观、可复制的典型乡( 镇)。各县要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区分不同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改造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2022 年度项目应于 2023 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和验收工作。要紧密结 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优先支持脱贫户、脱贫村及返乡在乡创业人员等结合县域商业建 设行动创业就业。

(四)强化项目管理。所有项目应在国家指标文件印发时间2年内完成,其中涉及作业场地建设改造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年;购买设备设施和服务功能升级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年。同时,各县(市)政府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是项目建设管理 和验收考核的基本依据,须于9月30日前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上报备案后不得变更,确有必要须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各县(市)要认真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改造档案,对项目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要督促、检查、指导承办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 要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自查。各县(市)建设项目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字样 。要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桉有关规定做好登记统计。凡是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合同内容须明确承诺面向县域提供公共服务的期限,一般不得低于5 年。公共服务承诺到期后,由县政府或其指定的政府部门按市场机制推动可持 续运营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和保障工作。

(五)做好数据统计和总结推广工作。各县要建 立和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计信息指标体系,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 凡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 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各县要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要尽快在本级政府网站开设“县域商业建 设行动工作专栏",并将本县的工作方案、项目安排等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 关的工作全部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公开。

五、政策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31)

《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日资金使用具体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316)

 

 

政策解读科室:市场流通科

解读联系人: 高原

话:13630660500

相关文件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敦化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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