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 17:03
来源 :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章君《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公告
权利人章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青沟子乡老屯村鑫城花园二号楼4单元0404007,建筑面积:78.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吉(2023)敦化市不动产权第001307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额穆中心所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章君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君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