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范围
在敦化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四、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经济服务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服务期已满;
5.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6.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式有大致了解,熟悉敦化市人文历史、自然地理、社会面貌等情况;
7.不符合选调的情形: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邮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敦化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在敦化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dhsswj2022@163.com。
邮件报名后,符合选调岗位条件人员在接到商务局电话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敦化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版、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1张到敦化市商务局三楼党建办公室参加资格初审。
(二)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面试。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以及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核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通过考察的;
2.查实参加选调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选调结果的;
3.本人自愿放弃的;
4.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员(15名)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实践锻炼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敦化市商务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借调拟选调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期限为三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
实践锻炼期结束,对工作无异议的选调人员(10名),由敦化市商务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18453017677
附件1:《敦化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